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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开展集中整治巡视整改专项督察反馈问题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4-07-12 20:28:36
党支部开展集中整治巡视整改专项督察反馈问题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本文共1386字]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指示和省厅党组集中整治巡视整改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百日行动”要求,根据《中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巡视整改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百日行动”的通知》(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68号)和《关于印发<中共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集中整治巡视整改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自然资规组发〔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以督查反馈问题为导向,深入查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达到认知到位、整改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巡视整改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意见建议落实到位、制度体系建设到位。

二、组织实施

集中整治巡视整改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百日行动”以全所党员干部为重点,面向全所干部职工,从2019年4月28日到2019年7月31日,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评估迎检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8日至5月10日)

广泛动员学习、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在全所上下营造狠抓集中整治落实的浓厚氛围。

   1.广泛动员学习。收听收看全省系统集中整治巡视整改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百日行动”动员会,认真学习省厅党组孔海燕书记讲话精神,动员全所干部职工把“百日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百日行动”活动中,提升打好百日攻坚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组织学习、专题报告、警示教育、党课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推动“百日行动”的深入开展。

2.建立领导组织。

(1)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支部组织委员为副组长,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2)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制定职责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组织落实。

(3)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6月30日)

针对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清单,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扎实深入推动集中整治各项任务高效率高质量开展。

一是运用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否充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用结合够不够紧密,运用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不够充分。有的干部对践行新时期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利用新理念的认识是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勇于担当的主动性强不强,解放思想力度够不够,勇于担当精神足不足,“刀刃向内”改革决心大不大,管理服务水平与群众期待是否还有差距。

三是违法用地问题。对违法用地问题查处是否动真碰硬,是否对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和治本措施缺乏深入研究和主动探索,违法用地案件是否较多。

四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上是否存在顶风违纪问题,是否存在收受礼金、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党支部对系统作风建设抓得紧不紧,在纠治“四风”上措施是否得力,压力传导是否层层弱化。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围绕“百日行动”整治内容,召开党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干部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在解决思想认识层面问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查找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建议措施。

(三)评估迎检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自查评定、成果总结、迎检验收等工作,分析总结经验成效,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1.总结评估。集中整治阶段完成后,及时分析“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成果,形成工作报告报局党组。

2.迎检验收。做好本级的监督检查,评估整治效果,形成督查验收报告。在“百日行动”集中整治期间,严控新增违法用地的发生,如有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要及时查处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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