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各党支部、科室、部门:
根据检监察组《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坚决纠治举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氛围,纪委对全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提高思想认识
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做到“七个严禁”:
1.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
2.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通知本单位、本系统人员,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3.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或发送微信、口头等各类形式的宴请通知。
4.严禁采取提前、分期分批、分地点变相操办等隐形变异方式举办“升学宴”“谢师宴”。
5.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6.严禁用公款报销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升学宴”“谢师宴”等费用。
7.严禁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入学。
二、严格监管,压实落靠责任
1.各党支部、科室、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教育和管理职责,及时传达关于严禁举办“学子宴”“谢师宴”等类似宴请活动的相关纪律要求。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委班子要同有子女升学的分管党支部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各党支部要同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各科室各部门要对公职人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做好记录后,于7月5日前交至纪委办公室。
三、严肃追责,强化监督问责
纪委将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因失职失察、监管不力,致使本党支部、本科室、本部门发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等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党支部、科室和部门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请各党支部、科室、部门责任人认真学习传达,并按照要求严格贯彻落实。
纪委办公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廉政承诺及谈话记录(样表)
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廉政承诺及谈话记录
谈话人:
谈话对象:
时间地点:
谈话经过:
经过谈话,被谈话人表示将自觉抵制“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反对铺张浪费,带头形成良好的医院风气,并作出如下承诺:
1.不借子女升学之机举办“升学宴”敛财。
2.不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
3.不将庆贺宴请范围扩大到亲属以外人员。
4.不参加亲属以外人员子女的升学宴请及送礼金、礼品。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
被谈话人及承诺人: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