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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有效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探索与思考

时间:2024-05-17 22:37:42
新形势下有效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探索与思考[本文共5304字]

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党组织决不能置身事外,必须把党章党规党纪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国有企业必须加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端正其工作态度,在企业内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密切党员干部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共同推进国有企业加速发展。因此,国有企业党员干部需明确当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以切实推进国有企业反腐败倡廉工作的开展。

一、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

2013年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更加坚毅的决心和勇气,全面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一个新的高度,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全党动员一起抓、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不断发展,党风政风建设带动民风好转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争取了让人民群众信服的新成效。从严执纪,惩贪制腐力度前所未有,坚持打“老虎”、拍“苍蝇”,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一个又一个漂亮的“歼灭战”,有力地震慑了腐败行为,遏制了腐败蔓延的势头,极大地振奋了党心民心。可以说,这一系列的措施不但开创了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局面,而且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显示了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展现了一个全新的形势。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是一场输不起、必须打赢的严重政治斗争,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是实践证明卓有成效的治腐方略,对国有企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国有企业必须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提供保障。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存在的重要问题

1、在理论学习方面

与党中央的要求相比,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上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有的对组织学习领导不够重视,没有对学习贯彻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有的上级推一推,他就动一动,存在“前紧后松”“一阵风”的现象;有的学习研讨浮在表面走过场,满足于做样子、装点门面,思想没有扎进去,不同程度存在补会议记录、补笔记、补发言材料等现象;有的学归学、做归做,没能很好地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思路举措,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存在这些问题,究其根源,还是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

2、在思想意识领域

部分党员和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有的党员干部对党内监督认识模糊,认为监督就是整人,是对自己不信任;有的认为实施党内监督会束缚手脚,妨碍改革开放,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阻碍企业发展;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自己无关; 有的党员干部不敢相互监督,怕遭打击报复,而采取事不关已的态度。这些问题和做法,归根到底都是监督意识不强的表现, 影响着党内监督。由于监督意识淡薄,有的党员和领导干部便被资产阶级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金钱至上的思想所腐蚀,导致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贿受贿等各种腐败行为不断发生,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

3、在政治建设方面

主要表现在,少数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强,把“两个维护”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有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迟、见效慢,落实公司党委和公司工作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措施不够有力,工作推进缓慢。有的贯彻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前置程序”“党政联签”执行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有的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得不太好,偶尔存在应报告不报告、报告不及时的现象;有的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少数班子成员很少参加所在的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重合度高、批评辣味不足等等。

4、在制度建设方面

制度执行力不够, 制度对权力的制约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近年来,大多数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制订了许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如在管理监督方面有厂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等制度,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有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但这些制度的落实却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如有的企业业务招待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时粗枝大叶,故意回避详细的开支项目, 甚至巧立名目,进行技术处理,使代表们很难进行监督; 有的领导干部收受礼品不登记、个人收入不按规定申报或者敷衍应付,在当前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知敬畏,违规劳务分包、与协作队伍不干不净、违规物资采购等“顽症”仍没有得到彻底根治。我们在干部管理方面,构建了较为健全的制度体系,但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仍有发生。工程项目上存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损公肥私、利益输送等问题。

5、在监督方面

监督机构权威不够,监督内容不全面,监督方式不完善,影响了监督效能。一是监督机构威信不高。由于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受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党政组织的双重领导,使其对平级或上级监督的效能难以发挥。有的对本单位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不作认真调查处理,采取能拖则拖、能推则推的态度,使群众对纪检监察部门的信用度下降。二是监督内容缺乏全面性。在同级监督中由于随意性大,一些应该和需要监督的事项往往监督不到位,空白点较多。三是监督方式缺乏整体性。由于企业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致使各自为政,没有很好地整合各种监督力量。

6、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我们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方面,仍存在弱化、衰减,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一些基层党组织“两个责任”机制不完善;有的没有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分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缺失;有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份内之事,还停留在口头上、墙面上、文字上,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的压力传导不足;有的执行廉洁谈话制度流于形式,补记录的问题比较普遍;少数基层干部空有履责之心,却无履责的能力,缺少对管党治党基本知识的掌握;有的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三、新形势下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措施

1.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的政治原则

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是解决国有企业积累的种种问题,必须毫不讳言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抓紧抓实抓好。在国企深化改革过程中,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而不能削弱党的领导,更不能放弃党的领导。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加强监管,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对这一条决不能含含糊糊、遮遮掩掩。国企负责人不能只管人事、资金和项目,忘了自已是党员、是党的干部,首先要履行管党治党的职责,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鲜明的抓起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要体现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上。党的领导是具体的,有程序保障,也有内容要求,依据就是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路线方针政策。国有企业不能把加强党的领导与企业发展对立起来。不折不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句话有着丰富的内涵,必须仔细琢磨、真正领悟、坚决落实。在中国,事事离不开中国共产党这个领导核心。国有企业发展关乎国民经济命脉,必须体现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保证企业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2.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性意识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需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作用,通过有计划地开展廉政教育,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不断坚定其理想信念,促其树立正确的三观,使之紧密联系职工群众,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职工群众利益最大化以及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具体而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首先需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国有企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需将懂规矩、守纪律摆在教育之重要位置,强化党纪建设,树立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在纪律教育方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对党章的学习,使之了解党章条例,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觉悟,通过学习党章,进而遵守党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组织纪律,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其次国有企业党政班子还应制定完善的党风廉政教育计划,组织开展教育活动,使廉政教育按计划时时开展。具体而言,国有企业可于每月召开一次廉洁教育座谈会,分析党员思想现状,及时指出思想问题,并加强教育指导;每季度可组织一次形势报告会,引导党员干部认清发展形势,明确工作目标;每半年进行一次传统作风教育以及反腐倡廉教育,发起党内大讨论,鼓励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化党员干部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值得注意的是,廉政教育活动的开展需结合企业工作实际以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来进行,避免教育的形式化,要使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好实际工作,在工作中践行党的宗旨,凸显党风廉政教育的成效。

3.加强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重大命题,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政治建设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归结到一条,就是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近年来,我们反复强调的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前置程序”,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等等,都是我们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体现。要把党的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要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建立健全发挥党组织全面领导作用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要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具体措施。

4.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是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目标。要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继承发展、改革创新,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制度体系建设是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完善的制度体系能够有效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杜绝腐败滋生。在反腐倡廉全面推进的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利的监督和制约,构建起科学合理的权力运行体系,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杜绝贪腐行为的发生。国有企业可结合内部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奖惩制度,加强制度体系的建设,同时还应出台制度执行的细则,制定标准化,以使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具体而言,需完善民主选举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干部任用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民主管理与决策制度等,以加强党内民主,促进党务政务公开。此外,要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可建立反腐倡廉监督体系的领导机制,由国有企业各部门选派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监督体系的成员,成立内部委员会,监督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落实情况,有效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当然,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还要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党员干部的行为也应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因此,还需构建完善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对于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决策、大额资金运作等都需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以使党务政务公开透明,使党员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运作。

5.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升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这是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的有力举措。企业纪检部门需按制度执法。以防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方面,要坚持有责必究,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腐败行为,对于姑息养奸、惩戒失责等行为要一究到底,避免失之于宽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坚持惩防并举,对于认定的腐败案件要依法查办,对于案件中反映出的普遍问题要做好防治措施,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剖析,找到腐败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从源头上进行防治,对症下药,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举措。此外,还要坚持问责到位,对于腐败滋生的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对于重大案件,要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问责相关领导,确保责任追究真正落实到位。

6.强化问题导向,推进国有企业巡视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巡视工作不断与时俱进、探索实践、创新发展,发现问题形成的震慑能力越来越强。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巡视工作首先从破解职责定位宽泛入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随着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识的不断深化,巡视工作联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助力全面从严治党,监督内容进一步深化,监督效果显著提升,顺党心合民意,发挥了从严治党的“利剑”作用。巡视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是狭义的,不只是简单找几个违纪问题、发现几个有问题的人,而是要用纪律的尺子去衡量被巡视企业党组织、党员干部的行为,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开展监督。现在,有的企业知道巡视组要来了,就开始紧张起来,有的人就感到害怕,这就是强化“不敢”,说明巡视起到了震慑作用。巡视发现问题本身就是唤醒、教育、震动、震慑,对大多数同志是震动,对极少数问题严重的人是震慑。要通过巡视给国有企业党委叫个“醒”,让他们警醒起来,使党员干部受到一次党性教育,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推动企业党组织增强责任担当,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党委巡查办要牢牢把握“发现问题是巡视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视工作的落脚点”这一重要原则,持续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指导相关单位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四、结束语

党风廉政建设是防腐、治腐之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国有企业务必要认真解读党的最新政策方针,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落实好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拒腐守廉能力,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保驾护航!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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