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简介
我行拟向萧县新秀新材料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800万元,萧县新秀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本公司名下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我行借款。我行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抵押资产(见以下编号)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管理办法》、《中国工商银行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细则》和《中国工商银行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流程管理办法(试行)》,本着科学、客观、公正、安全和谨慎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贷款抵押物—萧县新秀新材料有限公司拥有的土地及厂房进行评估。
一、评估对象概况
(一)与押品对应的贷款简况。萧县新秀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本公司名下的房地产(位于萧县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不动产权证》号:皖(2019)萧县不动产权第0011150号))作抵押向我行借入短期贷款800万元。
(二)借款人和资产占有方情况简介。借款人萧县新秀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是烟台新秀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6619万人民币,属于化学添加剂行业。公司位于萧县永堌镇轻化工业园,主要经营范围:聚合物用专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法定代表人:王轲,目前公司员工110人。
资产占有方萧县新秀新材料有限公司,经核实及查询人行征信系统,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本次拟抵押评估的资产为萧县新秀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有土地及厂房,位于萧县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区,占地面积30926平方米,四至:东至018县道,南至威朗大道,西至空地,北至安徽裕隆化工有限公司。其占地为萧县基准地价二级覆盖区域范围。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
(三)评估对象概况
评估对象为萧县新秀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有土地及厂房,位于萧县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区,土地面积3092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093.19平方米,土地证载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期限:2067年8月29日止。
经调查核实,待估土地及房产产权清楚,来源合法,至估价期日未设定租赁权、地役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房地产权证》、付款凭证等权属证明资料齐全。
(四)中介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价值评估情况
拟抵押的房产由安徽昊光房地产评估经纪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外部评估。该中介机构为省行认可的评估合作中介机构,房地产评估资质为贰级,出具的评估报告具有法律效力,评估人员具有执业资格。房地产估价报告编号:SZHG房估字(2020)第2848号,房产采用成本法、土地采用成本法及基准地价法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9月8日,评估该房地产总价值:1629.77万元(人民币壹仟陆佰贰拾玖万柒仟柒佰元整)。
经审查,外部评估预报告在评估依据的选取方面基本客观,在评估目的、评估所依据的前提条件、评估方法等方面基本正确、合理,参数的选取遵循谨慎性原则。
二、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5、《房地产估价报告规范格式》;
6、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7、公司股东会同意抵押的文件;
8、《中国工商银行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管理办法》;
9、《中国工商银行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细则》;
10、《中国工商银行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流程管理办法》;
11、评估人员现场查验、核对的资料;
三、评估方法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中国工商银行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细则》以及待估宗地的具体条件、用地性质及评估目的,结合该宗地相关资料,并考虑当地房地产市场发育程度,选择评估方法。
本次估价的目的:是对商业服务房地产进行抵押价值估价,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估价目的以及估价人员对邻近地区类似用房市场状况的调查和对评估对象的实地勘察,估价人员在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结合估价对象本身使用权及特性,进行综合分析,由于估价对象周边租赁、交易实例较多,所以采取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两种不同的估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