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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4-04-20 22:37:41
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本文共12764字]

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章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黑龙江省实施办法》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依靠科学。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事发地县、镇两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牡丹江市行政区内出现的重大暴雪灾害,根据重大暴雪灾害的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启动相应的县(市、区)、市级应急预案,县(市)、区负责本辖区内的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市负责全市的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及协调跨县行政区划的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

第2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体系

突发暴雪灾害发生后,超出事发地政府处置能力或出现严重损失和人员伤亡时,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成立市重大暴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部署暴雪灾害的应急救援、抢险及善后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秘书长,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驻牡各通信公司、市建设局、牡机场公司、牡城投公司、市畜牧局、驻牡部队、武警支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市政府秘书长作为总协调人,市气象局局长协助开展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气象局分管业务工作副局长担任。

发生暴雪灾害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立即成立暴雪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2.2职责任务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牡丹江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灾工作;确定应急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指导县(市)、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应急救灾工作;处理其他有关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灾的重要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章 暴雪灾害监测预警机制

3.1监测体系建设

全市气象部门测站稀少(目前只有7个测站),难以全面监测暴雪天气,满足不了我市防灾减灾的需求。牡丹江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尽快建设加密气象站,开展气象监测业务与服务,形成覆盖全区的暴雪监测体系。

3.2预测预警机制

市、县气象部门对监测、预测到的暴雪天气,要严密监视天气变化,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同时与省气象台、有关台站进行会商。通过综合分析监测得到的各类信息,对暴雪天气的未来发展及可能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发布暴雪预警,同时根据前期的气候条件,提出防灾建议。暴雪预警发出后,立即组织监测,提供预报、情报跟踪服务,并随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为市应急指挥部指挥抗灾、救灾提供重要气象参考,同时向各有关县(市)气象局发布指导预报。

3.3预警信息的制作和发布

由市气象台负责预警信息的制作,通过“12121”气象热线向公众发布,并根据需要由市政府应急办协调,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发布。

3.4监测行动

重大暴雪应急预案启动后,事发地政府立即成立由多部门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应急监测、应急跟踪服务,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为市应急指挥部指挥抗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3.5暴雪灾害速报制度

3.5.1速报原则

暴雪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为信息上报的责任单位,要求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3.5.2速报程序及时限要求

(1)发生小型暴雪灾害,所在乡(镇)政府应及时向县政府和县气象局报告,由县(市)政府向市政府和市气象局报告。

(2)发生中型暴雪灾害,所在县(市)政府应在2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和市气象局,以后每12小时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至调查结束。

(3)发生大型暴雪灾害,所在县(市)政府应在2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和市气象局,以后每12小时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至调查结束。必要时可越级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3.5.3速报内容

负责报告的部门应根据已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地说明暴雪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人员、直接经济损失和发展趋势等,同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应采取的对策和应急措施。

第4章 暴雪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暴雪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大型、中型、小型暴雪灾害险情和暴雪灾害灾情三级:

4.1小型暴雪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暴雪灾害险情为小型暴雪灾害险情。

未发生人员死亡或因灾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暴雪灾害灾情为小型暴雪灾害灾情。

4.2中型暴雪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暴雪灾害险情为中型暴雪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1人以上,5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的暴雪灾害灾情为中型暴雪灾害灾情。

4.3大型暴雪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暴雪灾害险情为大型暴雪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5人以上(含5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社会影响严重的暴雪 ……此处隐藏8417个字…….1气象部门应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

5.2.2保险监管机构应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工作。

6应急保障

6.1指挥系统保障

基本指挥所通过可视化电视会商系统实现实时指挥和调度。

6.2资金保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通信保障

6.3.1以国家气象通信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及时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6.3.2应急救援现场应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保持通信畅通,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现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6.4装备保障

6.4.1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应组织建设应急指挥车和应急流动气象台。

6.4.2气象部门应加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装备的储备,包括气象仪器备份、维修维护设备、灾情收集设备和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等。

6.5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处置队伍应由大气综合监测人员、天气分析预报服务人员、气象通信人员、设备维护和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宣传人员等构成。

6.6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建立本部门的专家咨询机构,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重大暴雪灾害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大暴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技术储备。6.7宣传、培训和演习

6.7.1各级人民政府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相关知识。

6.7.2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7附则

7.1术语说明

气象灾害预警: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一般按4个级别发布预警信号,并按气象灾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本预案有关量级的表述中,“以上”均含本级别在内。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1)对在重大暴雪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重大暴雪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3)对因参与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2责任追究

(1)各级气象部门及有关气象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2)发生重大暴雪灾害后,有

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重大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3预案管理

7.3.1本预案将根据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7.3.2各地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7.3.3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急预案》实施。

7.4制定与解释

7.4.1本预案由市气象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7.4.2按照灾害性天气强度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市气象局依据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黑河市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灾害性天气强度与预警信号强度相对应关系为:

一般(Ⅳ级):蓝色预警信号

较大(Ⅲ级):黄色预警信号

重大(Ⅱ级):橙色预警信号

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预警信号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附件

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降雪量≥7.5mm,瞬时风力≥4~5级。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相关部门做好清雪准备;

2、交通部门做好预防道路阻塞;

3、蔬菜棚室做好防护工作。

(二)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降雪量≥10mm,瞬时风力≥4~5级。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相关部门做好清雪准备;

2、交通部门做好预防道路阻塞;

3、蔬菜棚室做好防护工作。

(三)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降雪量≥15mm,瞬时风力≥4~5级。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必要时关闭道路交通;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随时准备启动应急方案;

3、做好对牧区的救灾救济工作;

其他同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四)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降雪量≥20mm,瞬时风力≥4~5级。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必要时关闭道路交通;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随时准备启动应急方案;

3、做好对牧区的救灾救济工作;

其他同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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