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如何建立有效的政务公开评议及责任追究等制度
政务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形式,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政府行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体现了现代国家政务管理应当具有的社会正义价值,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政治法律思想中的精华。
一、建立有效的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一)推行政务公开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政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所有执政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这一属性决定了我们的政权运作方式都是公开的。
(二)推行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章,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推行政务公开的实质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效的监督政府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把权力运作过程是否向人民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让群众可以随时就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感受到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具体的,真实的。
(三)推行政务公开是促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环节,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方式和途径法律化,使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政务公开作为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各级政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方式,也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这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确保人民群众权利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证。
(四)推行政务公开是改进政权机关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
政权机关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当前干群关系,关系到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因此,推行政务公开,能够有效地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方法和办事作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投入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精神。
(五)推行政务公开是扩大对外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需要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实行政务公开,有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率,促进政府管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
(六)推行政务公开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
公开是形式,监督是目的。政务公开的实质就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因此,推行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把政府行使权力的行为向社会公开,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二、推行政务公开评议及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
推行政务公开,实质是接受群众监督。要让群众真正发挥监督的作用,政务公开就必须做到真公开。
(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务公开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
公开是形式,监督是目的。首先要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公开。第二,在决策、程序、监督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把政府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第三,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人民评议制度、考评奖惩办法,设立举报投诉中心,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评议监督,通过评议促公开,利用公开抓监督。
(二)结合实际抓公开评议,完善责任追究制,让人民群众满意。
为了使人民评议真正发挥作用,从而把开展人民评议为推动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来抓。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应该从政府窗口单位“政务大厅”作为评议对象,发动群众对这些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监督,着力在突破“实公开、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四个难点上下功夫,评议代表要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全国、省、州劳模、服务对象的集体、个体企业代表,新闻媒体等社会各阶层的评议代表对这些窗口部门单位进行现场评议,通过评议要评出考核等级,等级分为人民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层次,对群众评议满意达95%以上的各级政府要作为该部门主要领导物质上的奖励和提拔干部使用的主要依据,对群众评议满意不足60%以上意见较大的部门和单位要作出黄牌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在年终考核中主要行政一把手领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责成行政问责制。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建设工程招投标、劳动就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不公开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廉洁自律方面都要应当出示制度,使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出民主听证会制度,领导值班制度,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受理制度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三)围绕政务公开评议,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公开和监督是相辅相成,公开必须依靠有效的监督作保证。而实现有效的监督,必须形成各级各部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且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政务公开的实质是对权力实行更有效的监督,争取有效的监督手段,强化监督检查,明确责任,把政府及其部门为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定期、不定期地经常性开展群众评议,争取“面对面评议、背靠背测评、心连心整改”的方法,对应该公开内容没有公开、未及时公开、公开内容不实、没有按规定范围进行公开,不按法定程序或无法定依据对管理对象行使行政处罚的、符合颁发许可证的法定条件而不予颁发,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办证、登记,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办证、登记;无正当理由拖绝办理政务公开项目,对政务公开工作消极抵制、顶着不办拖着不办,擅自提出额外的条件和要求,在办事过程中索要或收受贿赂、吃、拿、卡、要等有过错行政行为的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强,公开内容过于笼统,不真实、不具体,公开阵地不完善,形式单一,公开程序过于简单,违规操作,甚至 ……此处隐藏3162个字……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第四条定期通报制度。对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各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要定期督查,及时向社会通报。
第五条专家咨询制度。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前必须邀请专家对有关问题进行充分论证,防止出现决策失误。
第六条群众列席制度。政府召开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领导成员办公会议以及各有关专业性会议,要邀请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信息公开制度。对应予公开的政府作出的决策和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通过电子信息网站,将政府应公开的文件资料及时在网上公开;通过在公共场所设立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
为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便于档案材料的保存和查阅,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政务公开有关材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管理标准和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以备查考。
第二条档案室库房实行专人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三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查阅档案内容由档案人员提供,与查阅人工作不对口或带保密内容的档案一般不予查阅。
第四条凡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必须办理查阅手续。查阅档案原则上限在档案阅览室内,确因需要外借的,须征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办理手续,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到期仍需借阅,应办理续借手续,阅后要及时归还。
第五条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须凭单位介绍信并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凡需摘录、复制档案资料,须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意及档案管理人员审阅确认无误后方可。
第六条爱护档案。查阅文件,不得涂改、污损或抽动。
第四篇:市商务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市商务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为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局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局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的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和贸促会工作人员。
第二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共同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第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批评教育、责令赔礼道歉、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追究方式可以单处和并处。
第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于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应追究其责任。
(一)对应该公开的内容没有公开的、未及时公开的、公开内容不实的、未按规定范围进行公开的。
(二)在业务工作中,违反党纪、国家法律和政令,违反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的。
(三)在工作中违反国家政策,超越办事权限的。
(四)违反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的。
(五)服务工作中,以任何借口敷衍搪塞、推诿扯皮,刁难服务对象的,无理拒绝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的。
(六)以任何形式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宴请,巧立名目乱收费,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七)其它违反政务公开的行为。
第五条 违反政务公开制度责任的认定程序 对于群众举报的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以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认定和处理。
(一)责任认定分工
局接到违反政务公开制度方面的投诉、举报后,对一般性问题转由相关科室调查处理;重要问题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各科室对投诉举报本科室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问题,应认真调查;并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被举报人所在科室要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二)调查核实。
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会同有关科室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问题进行调查。
(三)认定处理
经查证问题属实且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主管科室负责人将调查材料及认定意见 ,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查处审批。
(四)备案
实行政务公开的部门在考核或自查中发现的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
第六条 违反政务公开制度责任的追究处理 对于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应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按如下办法处理。
(一)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单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凡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证确有违反政务公开制度者,由所在科室领导带领违纪人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三)被投诉两次以上或被上级领导、社会团体提出批评者,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给予告诫。
(四)被新闻媒体曝光,对局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除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告诫外,其所在科室领导免除评优资格。
(五)凡违反本办法中条款,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经批评教育仍不能改正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调离工作岗位或报请区人事部门批准给予辞退。是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凡属于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和政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本办法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五篇:凯里市气象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凯里市气象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一、政务公开工作实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局长、科室负责人分级负责的工作制度。
二、对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科室工作内容,支织实施不力或者避重就轻,只公开一般事项,不公开重点事项致使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到位、或走形式,走过场,对有关科室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免其所任职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其直接负责人追究领导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1、拒不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2、对政务公开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搞假公开;
3、对政务公开工作消极抵制,顶着不办;
4、对政务公开责任不落实,承诺不践诺,致使群众集体上访,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
5、其他违反政务公开有关纪律规定的行为;
四、政务公开不能违反《保密法》,在政务公开过程中随意泄露国家机密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国家安全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转载请注明来源:wwW.)、纪检员在局党支的领导下,负责对本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中违纪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支织实施。